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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家属单位不能开具档案同意接收函?你可以这么解决!

2025-06-03 13:09 527浏览
摘要: 在进行随迁家属落户的过程中,档案的接收函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如果您当前的单位无法提供同意接收函,该如何应对呢? ...

在进行随迁家属落户的过程中,档案的接收函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如果您当前的单位无法提供同意接收函,该如何应对呢?

一、随迁家属档案进京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1、档案必须保存在人才中心,不能自行保管;要有相应的档案身份,比如干部或工人;档案材料需要完整;必须提交京内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接收函;提供由北京人才或集体户开具的调档函。

2、只有当随迁家属提交的接收函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经过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审核,才能顺利将档案传递进京。若审核未通过,档案将被直接退回,这会对最终落户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二、若现单位无法提供接收函该如何处理?
为顺利办理随迁家属的落户手续,必须得到京内具备档案管理服务资格单位的同意接收函,比如党委机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假如您的当前单位是私企或民营公司,且无法出具接收函,您可以考虑询问单位是否能委托人才服务机构开具相应文件。否则,缺乏接收函可能导致审核不通过,尤其在如今落户指标日益紧张的情况下,务必要高度重视。

三、如何获取随迁家属档案接收函?

可以向具备相关资格的单位申请开具,如党委机关、政府单位、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也可以向市、区人才机构或相关授权的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开具。

为了顺利完成落户,及时了解并处理好档案接收函的问题至关重要!如有需要,可以随时在线免费咨询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档来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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